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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类?罚!广州黄埔已开出首张罚单,千万别再这样扔了

发布时间:2018-08-29

      不按规定处置居民装饰装修产生的零星建筑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今后,如果小伙伴们再不将垃圾进行分类,那就不仅是受教育那么简单了!因为你还有可能收到执法部门开出的罚单。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不把法规当回事?执法部门动真格了!

      黄埔已开出垃圾分类整改“第一单”

      8月20日上午,李某亮将废弃的菜谱、淘汰的破旧餐桌丢弃在中山大道路旁,未投放至附近的垃圾桶和大件物品临时回收站内,被鱼珠街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执法人员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并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罚款200元。

      收到处罚的李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是我自己做错在先,这张罚单我要好好保存,时刻警示自己遵纪守法。我还要告诉身边的朋友和家人,积极参垃圾分类。”

      这是黄埔区开出的首张垃圾分类罚单,标志着黄埔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走出了重要一步。

      如何罚款?

      不执行垃圾分类,不管是单位或是个人,将可能会受到处罚。如:不按规定处置居民装饰装修产生的零星建筑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想被罚?那么,下面这些知识就得赶紧学起来了!





转自:广东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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