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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行业政策汇编,我国已将资源循环利用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时间:2018-09-12



导读

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对资源需求巨大,但国内矿产资源不足,难以支撑经济的持续增长。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弃资源,如能有效利用,可以替代部分原生资源,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

 

作为循环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再生资源回收产业的发展重要性不言而喻。从行业来看,我国已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战略高度,不断完善行业政策,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截至目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数量在9~10万家,从业人员约1100~1200万人。遍布全国各地。

 

我国每年产生的塑料废弃物接近4000万吨,再生利用量超过2000万吨,从事废塑料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数以万计。

 

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家庭作坊式的个体户占一定比例,而小微企业规模小、知名度低、抗风险能力低下、融资信贷能力弱、现金流不稳定,引进新设备研发新技术更是天方夜谭。

在庞大的废塑料回收和加工利用的队伍中仅有20家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破产倒闭,整个再生资源行业深陷寒冬,未来发展形势严峻。




2018年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估算

-

-

废钢铁

废有色金属

废塑料

废纸

废轮胎

废电器电子产品

废汽车(万辆)

废玻璃

废电池(除铅酸)

废纺织品

总计

2018

回收量(万吨)

15163

1176

2322

5397

613

455

412

867

14

291

26711

回收总值(亿元)

3336

2353

1114

643

65

78

122

21

19

9

776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正在加大力度对再生资源利用领域进行政策支持和制度规范,并从各个层面上加速推动固废处理与再利用,尤其是资源回收再利用方面的发展。

 

把再生资源作为重要的资源来看,以及抓紧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行业标准,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都是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再生资源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收旧利废、加工处理行业,而是嵌进整个社会大循环,成为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城乡环境治理,全社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打造。因此,行业企业不应再走以前粗放式扩张的老路,要以绿色发展的眼光审视产业布局。如何与环保、环卫企业深入合作,形成涵盖环卫、再生资源、物流的完整产业链,是企业未来创新发展的方向。

 

国家及地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汇编

国家层面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显示,2015年国家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针对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特点,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一批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较高的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大中城市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平均回收率达到75%以上,实现85%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85%以上社区及乡村实现回收功能的覆盖、85%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100家左右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2亿吨左右。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规范化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6年5月,为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2017年8月,为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年8月,环保部印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共涉及11类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

 

2017年8月,环保部公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 )》。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2017年12月,环保部修订《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印发《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

 

2018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2018年4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发展规范化的城乡回收站点10万个、建设设施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1500个、回收利用基地(园区)120个、培育10家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村级回收+乡镇转运+县域分拣加工+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2018年4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2018年4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18年、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均为16条。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

 

2018年5月,工信部印发《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其中,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018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五章、三十八条。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79号(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

 

2018年7月,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0号》同时废止。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2018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原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公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地方层面

 

 

《咸宁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

 

以社会、回收企业和集散交易市场为载体,以现有回收网络资源为基础,形成符合咸宁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交易市场和旧货交易综合大市场。

 

《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2020年,建立起与回收体系建设运营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法制化和自律化管理基本到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初步形成;行业回收方式多元化,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装备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回收初加工的再生资源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推动山东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内蒙古《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4月,内蒙古印发《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6月,《连云港市提升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公布。《计划》提出,“无废城市”理念引领先行。到2020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革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减量化、分类利用资源化、充分循环低碳化、末端处置无害化,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无废城市”创建深入人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通告》

 

2018年7月,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经营秩序,打造城市美好生活环境,沈阳发布了关于全面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通告。

 

《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7月,《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确保到202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2020年末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杭州:《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杭州市委办发布了《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健全,居民小区、行政村普遍设置回收网点,全市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到2000个;提升建设分拣中心48万平方米,年分拣能力达到200万吨;先进回收模式加快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扩大覆盖;培育一批年回收规模1万吨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200万吨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国家、省相关要求。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8年8月,《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布,《条例》共五章、四十四条,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转自:广东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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