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三环About ut
服务热线 / 0755-26822618

邮箱:ygld888@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52号海翔广场618#—620#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级填埋场整改、生活垃圾分类等三项环卫工作纳入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发布时间:2017-10-18

近日,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附《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以下为《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环卫行业相关部分:

1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农办、省环境保护厅,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8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2017年8月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摸查,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工作,并将结果上报省政府和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

全省镇级填埋场有500多家,现场随机抽查5家,均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渗滤液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2019年年底

整改目标:广州、深圳、惠州、东莞、江门、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对505个镇级填埋场进行专项整改,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一)统筹管理,根据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对镇级填埋场的分类评估情况,2017年7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2017年9月对各有关地级以上市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进展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开展垃圾填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打击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直排、偷排以及超标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根据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镇级填埋场整改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镇级填埋场的整改任务。

3

广州、深圳、珠海以及其他珠三角城市应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设施建设,在市县空间规划中对垃圾焚烧厂提早布局,统筹安排,破解邻避效应,并以此带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升到新的水平。

责任单位: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科学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整改措施

(一)广州市。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积极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推行一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抓紧编制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8年年底前五大资源热力电厂全部实现投产。

(二)深圳市。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年花年桔、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达到3300吨/日。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至2018年年底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

(三)珠海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强制分类措施。科学布局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加强新建、扩建垃圾处理项目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佛山市。出台《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采取“分流+分选+分类+分水(机械压缩水份)”四分法,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全链条减量治理。改造提升现有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完善生活垃圾“两填埋、两焚烧”设施格局。以高明白石坳生活垃圾填埋场为基础,计划分期打造“五位一体”“五废共治”的国家级环保科技小镇。

(五)惠州市。深入推进“美丽乡村。清洁先行”行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启动大件垃圾专项回收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市区废旧衣物专项回收利用行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知识宣传和教育,优化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选址布局。

(六)东莞市。组织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推进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力争到2020年12月底前,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年底实现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七)中山市。2017年9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机构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资金,完成城区2个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及建成1个可回收物存储仓库和1个有毒有害废弃物存储仓库,配套运输车辆。2018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镇区配套建设相应垃圾分类设施。2019年年底前,建成中心基地、北部基地三期(扩容工程)焚烧项目,点火试运行。

(八)江门市。结合“四分类”原则针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探索建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分类减量处理。

(九)肇庆市。分步推进垃圾分类。城区范围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四会市、德庆县整县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全覆盖;高要区、广宁县、封开县、怀集县各选不少于3个乡镇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力争到2018年年底前全县整县推进垃圾分类。以高要区、四会市作为试点县市引入生活垃圾环保焚烧发电技术,开展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高要区的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争取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网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网站

整理/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微信编辑小组



网站建设

收缩